親迎即現代之結婚典禮,舊時稱為「親迎」,新郎親往女家迎娶新娘,在早期這是中上之家的完婚儀式,窮困人家亦有僅由媒婆前往迎娶新娘;迎娶之前先要「請期」,亦即男方擇定吉日通知女方迎娶的時間,其他還有許多習俗,如裁衣、安床、親友添粧等等......,「迎娶」是結婚之日,新郎由媒人及「伴娶」即儐相六人或八人陪同至女家迎娶。至女家後,新人合拜女方祖先、父母後,即於吉時步出女家、這時新娘由福壽雙全「好命」之人扶持上轎。迎娶至婆家後,進廳堂拜神明、祖先、父母後,接著新郎新娘行交拜禮,即告禮成。
親迎即結婚,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,舊習表現在禮儀上既繁複又隆重,古例:嫁女兒親友都要致贈一份賀禮,以送實物為主,稱為「添粧」;婚前要擇一吉日,男女雙方行裁衣之禮,即在廳堂神桌前裁分白布衣褲稱為「上頭衫仔褲」,掌剪刀者必須是福壽雙全之人男家在迎娶新娘前夕,於新房床舖「安床」,之後除新郎外忌他人上此床。
新娘於出嫁之日外穿禮服,裡面必須襯以白布衫裙,而這一套衫裙要妥為保存,直至死後 倍「張穿(穿壽衣)」時做為裡襯;另外還得穿肚裙,內放置鉛錢、烏糖、五穀、豬心......等十二種東西,「鉛錢」是以鉛造之假錢及鉛粉,台語音ㄩㄢˊㄐㄧㄣˊ取其ㄩㄢˊ諧音象徵「緣分」,「豬心」台語與「知心」諧音;而此「肚裙」將來可剪裁充為新生兒的衣服,這也是在豫徵早生貴子之意。又出嫁之日女方全家團圓吃飯為「食姊妹桌」以為餞行,表示依依不捨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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